• 公司介绍
  • 服务项目
  • 服务案例
  • 服务区域
  • 财税新闻
  • 最新动态
  • 资料下载
  • 人才招聘
    新闻资讯   ||  首页 - 新闻动态 - 财税分享
  • ·  公司新闻
  • ·  行业动态
  • ·  服务区域
  • ·  公司注册
  • ·  代理记账
  • ·  商标注册
  • ·  代办业务
  • ·  财税分享
  • 南通公司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?
    发布时间:2021.04.26    浏览次数:
    南通公司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?

  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。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末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1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1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本 条所称制造业企业,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,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%以.上的企业。制造业的范围按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574- -2017)确定,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,从其规定。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。


    南通工商注册:(www.ntdzgs.com) 提供代理记账、工商(公司)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,为你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

     
    南通火速财务咨询有限公司  2023  版权所有